发新话题
打印

杭州“5·7”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判 胡斌被判三年 其母哭诉称不公平

杭州“5·7”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判 胡斌被判三年 其母哭诉称不公平

2009年07月20日 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7月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7月3日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7日晚,被告人胡斌驾驶经非法改装的浙A608Z0蓝瑟翼豪陆神牌红色三菱轿车,与同伴驾驶的车辆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出发,前往西湖区文二西路西城广场,想看看该广场是否还在放映名为《金钱帝国》的电影。在途经文晖路、文三路、古翠路、文二西路路段时,被告人胡斌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并时有互相追赶的情形。当晚20时08分,被告人胡斌驾驶车辆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致使车头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行走的男青年谭卓。谭卓被撞弹起,落下时头部先撞上该轿车前挡风玻璃,再跌至地面。事发后,胡斌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谭卓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0时55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另查明,案发后胡斌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 130 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该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依法不应当将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重复评价为自动投案,故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胡斌案发后虽未逃避法律追究,其亲属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该院随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该案审判长通报了“5•7”交通肇事案件的一审审理情况。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浙江卫视、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等30余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完)




下面是另一则新闻:



杭州飙车案死者父亲发帖披露庭审内容



7月15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杭州闹市飙车案,未当庭宣判。7月18日,谭卓的父亲谭跃在网络论坛发表了对此次庭审的看法,其中披露了部分庭审内容,并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受西湖交警大队委托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公布。谭跃表示,已经将《对儿子谭卓被害案庭审的几点看法》一文在庭审次日交给了法院。


  坚称“危害公共安全”


  谭跃在帖文中指出:庭审调查证明,胡斌及其同伴5月7日晚在杭州市城市主干道相互追逐、相互穿插
、高速行驶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不争事实。这一点被众多的录像监控资料、胡斌及其同伴的证词和其他目击证人的证言所证明。


  谭跃在帖文中透露:胡斌在供述中说,事发时他并未注意斑马线,而是只注意了左边同伴的车。谭跃认为这就更加证明了他们相互追逐事实的客观存在,也证明胡斌及其同伴的行为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质疑车速测算方法


  在18日发表的帖文中,谭跃还公布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所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报告显示肇事车有11项改装。记者从这份鉴定报告中看到,专家组是根据监控录像记录的车行时间、距离、被害人的身高等数据进行计算的,肇事车在通过路口时只用了1.64秒,鉴定结果显示,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为每小时84.1公里到
101.2公里之间。


  谭跃则认为专家组对速度的测定方法不科学。他认为,测定事故车速时既没有考虑肇事车的刚性指标和受损情况,也没有考虑受害者的体重因素和撞伤程度,更没有考量它们与速度的相互关联。


  认为胡斌在说谎


  胡斌及其同伴的证言中几次提到他们这次去“看电影”,在路口见面时说了一句话:“这么巧啊 !”谭跃认为,这充分说明他们是在路口相遇
,而事先约定去“看电影”是谎言。谭跃称,胡斌他们相遇后有习惯性飙车的默契,如他和同伴的证言中就多次提到一句话,他们有时相遇 ,就说:这么巧啊
,飙吧。而且胡斌也当庭承认他们有过相遇后相互比比、玩玩的行为。据《北京青年报》


  



[ 本帖最后由 蜗牛漫步 于 2009-7-20 02:16 PM 编辑 ]

TOP

楼下这句话说的好,我们爱中国,但不爱什么GCD!

TOP

4年前杭州,偷井盖可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4年后杭州,闹市区间飚车,更应该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2005年5月,胡华因盗窃井盖,在杭州,虽未造成后果,
杭州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节选)
         
         (2005)江刑初字第271号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华目无国法,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共交通通道上的市政公共设施,足以使过往不特定行人的生命健康、不特定车辆的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胡华虽系基于非法占有的直接故意盗窃窨井盖,但其主观上具有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而予以放任的间接故意,客观上已实际造成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威胁状态存在,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故被告人胡华关于其行为不构成该罪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胡华关于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根据被告人胡华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TOP

多新鲜啊~
井盖比人命都重要
      自 得 其 樂 o(≧v≦)o

TOP

78世道!

TOP


 


 


 


谭跃认为量刑过轻,而被告人胡斌的父母也同样觉得不公平。胡斌母亲庭审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之后再也没说什么。胡斌的爸爸也告诉记者,他现在心情很不好,他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公平个X啊~哭成这德行,是不是没给你儿子判个无罪你觉得钱白花了?

      自 得 其 樂 o(≧v≦)o

TOP

什么样的母亲?别人付出了年轻的生命,她的儿子仅仅判坐三年牢还叫嚷“太不公平”,真是太可恨了!对这样的无耻真得很无语! :@ :@ :@ :@ :@ :@

TOP

判了三年还说不公,这个死女人,脑袋被轮胎轧了,还是被屁眼夹了??!!!

TOP

中国的法律在民生领域已经彻底沦为得势者的玩具了!

TOP

能坐上三十年牢中国道路就能安全好多

TOP

没有司法独立的制度,何来公平之说。

TOP

拉出去灭门!!!!!!!

TOP

是不公平,如果枪毙这个儿子,她可以拿出和奸夫生的儿子坐正,接管全部家产才是爽事,她妈可以上诉枪毙这个胡斌

TOP

呵呵,跟那个偷井盖的相比,他应该很满足了

人家不过偷了个井盖,就判了个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三年半”,他这个在闹市飙车,而且撞死了人,也才判了三年,够宽松了。
相信那个偷井盖的如果还在监狱里面的话,应该大叫冤枉才对!

TOP

他妈在哭钱白花了,哈哈哈哈。

判得好,太轻了,应该重判!

TOP

儿子坐三年牢,母亲心疼到如此,可想过别人的儿子永远再也见不着了,母亲心中又是如何的痛!!!!!

TOP

爱中国,但不爱什么GCD
支持1

TOP

他妈说“不公平”其实也有道理啊


如果他不是开跑车,如果他家没那么多钱,以100码的速度撞到了人,很可能既不用赔这么多,也不会坐3年牢


天朝法制的混乱程度实在没救了

中国就是一部悬疑连续剧:上集《多难》,下集《兴邦》;都60多年了,上集还没结束。

TOP

当然不公平!
花了那么多钱还没摆平,“居然”还要被关三年
她想想当然说“不公平”

TOP

操他妈 什么世道 :@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