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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報]香港不再是香港人的香港

[讀報]香港不再是香港人的香港

愿標題:北京透過政協插手香港管治


2009-04-05

 12:00 AM



上月,全國人大和政協在北京舉行會議,香港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前往參與。兩會結束後,香港《文匯報》于三月十一日刊出《特區政府中聯辦達成十協議,港府可直接薦港區委員》的文章。消息傳出,引起政界和輿論的極大關注。 " smilieid="7" border="0" src="./images/smilies/tongue.gif" />>" smilieid="7" border="0" src="./images/smilies/tongue.gif" />>


  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要求中聯辦和港府**實這十項協議,並公布協議的全文。中方最初吱唔以對,其後知道無法瞞隱,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不能不公開說︰港區政協身為港人一份子,參與香港事務是理所當然和義不容辭的。這等于間接承認這十項協議的存在。" smilieid="7" border="0" src="./images/smilies/tongue.gif" />>>


  回歸以來,透過各種途徑,中共地下黨員和親共份子陸續滲透特區各個部門。高官問責制實施後,更公然委任為司長、局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現在,這十項協議又是一個新的訊號,這個滲透更為廣泛,不單只是政府部門,還將遍及所有的公共事業和諮詢機構。>>


  協議的主要內容>>


  先來簡略介紹一下這所謂十項協議的部份內容︰>>


  (一) 制訂港區政協參與香港內部事務議政機制。有了機制,便是可以名正言順地參與,不但可以發表意見,提出建議,甚而起決定性的作用。>>


  (二) 特區政府為港區政協設立活動場所。這即是說,當局要協助扶植這些政協,設立各地區辦事處,舉辦活動時優先提供場地,加強與市民的聯系,建立威信。>>


  (三) 特區政府向中央推薦政協人選。過去,政協只由中央欽點,現在卻可由特區政府向中央推薦。這樣必然會擴大政協人選的範圍。中央對香港事務必然不會像特區政府那麼清楚,這樣搜羅人選的網絡擴大了,必然網羅得更多滲透各個機構而又能貫徹中央指示和意圖的人。>>


  (四) 委任一些政協委員,出任特區政府公職。這公職包括高級公務員和公共機構的要職,這是高官問責制以外,更加明目張膽的滲透。這也是一種引誘,使一些有圖謀公職野心的人投靠中共,取得政協的地位。>>


  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這些協議,是違反了《基本法》,損害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的。>>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中聯辦和政協都是中央人民政府所屬的部門,現在卻達成了干預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的協議。那麼,這一條《基本法》豈不是被拋進了垃圾箱嗎?>>


   中聯辦副主任李剛所說「港區政協作為港人一份子,參與香港事務是理所當然和義不容辭的」,這話更以偷換概念來強辭奪理。不是每個港人都擁有這十項協議的 特權的。最簡單的,就是特區政府為其設立活動場所。這些政協並非以港人一份子的身份享有這些特權,都是因為身為政協委員才擁有這樣的特權的。任何一個港 人,都可以對香港事務發表意見,卻不是像這些政協委員那樣,為其制訂議政的機制。>>


  政協實質上是統戰組織>>


   全國人大和政協雖然並稱「兩會」,但其性質和地位有很大的不同。在憲法上,人大是全國的最高權力機關,選出國家主席,通過總理和各部部長的任命,通過法 律等等。雖然實質上,也是完全受中共控制的花瓶,但表面上還是具有最高權力的。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市的人大代表選出,雖然是有名無實的小圈子選舉,甚至是 由中共內部圈定,但也有選舉的程序和形式。>>


  政協卻實質上是統戰組織,由中共委任,作為收買、拉攏、招攬的工具,去所謂「團結」社會上一些知名人士,只可發表意見,卻無實際權力,去點綴一黨專政,是高級的花瓶。人數比人大多,以收廣泛統戰之效。>>


   從本港的人大和政協的人選,也可以看出這「兩會」的分別。最初,香港人大的人選比較嚴格,倘非中共的地下黨員或被完全信任的人,很難「入圍」。但政協的 人選卻比較寬松,只要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地位,有統戰的價值,便得到青睞,人數也比人大多得多。他們的提名,大抵是通過掌控香港事務的港澳辦和中聯 辦決定的。由于這樣的性質以及活動並不活躍,態度並不那麼極左,所以在港人心目中,不是中共的嫡系。>>


  政協原來的功能和工作>>


  根據中共官方文件的規定,政協具有三個功能︰一、政治協商;二、民主監督;三、參政議政。這都不是實際的權力,只是可以「噴口水」的資格而已。由于須得到中共的青睞才能被委任,所以連「口水」也不敢亂「噴」,只會歌功頌德,打邊鼓而已。>>


  又根據中共官方文件的規定,政協的多個工作是︰一、全體會議;二、常委會會議;三、主席會議;四、提案;五、委員視察;六、專題研究;七、反映社情民意訊息;八、促進祖國和平統一;九、展開對外交往。>>


  前四項,只不過是工作形式。第五、六項,是「跑龍套」。最後的三項,就是為中共收集情報,開展統戰工作。前面的六項,都與香港事務無關;最後的三項,才是中共對香港政協的寄望。由于他們的身份不是中共的嫡系,沒有那麼矚目而受人顧忌,所以起著一定的作用。>>


  現在,有了這些協議,政協的性質和工作都有很大的改變,不單是改變,而且還由特區政府去協助推動這種改變,讓其發揮這些改變了的性質和工作的作用。>>


  港區政協委員大多是些什麼人>>


   香港政協委員的人數非常多,除了全國的外,還有各省市、自治區、各縣的,恐怕確實人數和名單,連中聯辦也未能確切知道。現在,這十項協議只涉及全國政 協,將來是否還會擴展到各省市、自治區和各縣的呢?假如這樣地來擴展,便會形成一股強大的勢力,讓中共透過更廣泛的途徑,插手到香港事務來。>>


  不少港人也熱衷于被委任為政協委員。因為掛著這樣的名餃,在大陸可得到某些特權,尤其是在經濟商業上與大陸有聯系的,更可得到其他人所不能得到的方便。因為這樣的關系,這些政協委員便唯命是听,甘心情願去听從中共的指示,去干預香港事務。>>


   所以,這十項協議,特區政府不但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而且是大開門戶,讓中共更進一步滲透香港,插手參與香港 的管治。這些政協委員參與香港管治,也很有可能把大陸的貪污腐化風氣和行為帶進香港來。這不是很值得港人警惕和擔憂的事嗎?>>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協議?>>


  為什麼在這時候,中共與特區政府達成這樣的協議呢?>>


   ○三年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五十萬人大游行,使北京震驚。推行高官問責制,委任了三司長、十二局長、各局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後,不但引起港人的反感,而 且管治能力倒退,整個公務員士氣低落。中共沒有反思反省,反而認為未能對特區政府發揮有力的控制,必須作進一步的加強。>>


   香港的中共地下黨員數目有限,而且有一些已經退黨,或動搖了信念,甚或反戈一擊。單靠他們去滲透和控制特區政府,已人手不足,力有不逮,于是要出動另一 支生力軍。那些政協委員,尤其是與中共在經濟商業上有利益關系的,不但人數眾多,涉及範疇廣泛,而且因為是被委任,便更能服從指使,供其利用,為其效勞。>>


  這些政協委員,將會成為中共派遣到香港特區來的另一支可怕的第五縱隊。>>


  協議對香港有什麼影響?>>


  這十項協議落實貫徹後,對香港特區會有什麼影響呢?>>


  一、 特區政府將一步一步更受中共的控制,管治方針、政策、措施,逐漸赤化,「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名存實亡,成為了中共的「殖民地」。>>


  二、由于中共專制獨裁的本質,再加上最高領導人、港澳辦、中聯辦等,既不了解資本主義社會的運作和香港的實況,又往往憑長官意志發號施令,那些受指使的政協委員,以自己的利益為重,罔顧港人利益,香港的管治將會越來越倒退。>>


  三、香港公務員的士氣將會進一步崩潰。高官問責制的推行,已使他們的士氣大受打擊,現在再讓他們毫不敬佩的政協委員來插手管治,士氣又怎樣不進一步崩潰呢?他們對來自這些政協委員的方針、政策、措施,並不認同信服,不是陽奉陰違,也會貫徹不力。>>


    四、加強對泛民主派和公民力量的打壓和孤立分化。政協委員插手香港管治,必然會增長特區政府內部的反民主聲音和力量,采取打壓措施。特區政府還讓這些政協 委員設立地區辦事處,開展地區工作,以實利去收買拉攏愚昧的街坊群眾。這樣在地區也起了孤立泛民主派和公民力量的作用。更要警惕的是,委任一些泛民主派人 士成為政協委員,又給予公職,參與議政,達到分化的目的。>>


  曾蔭權的態度>>


   這十項協議透露以來,雖在各方面的質詢下,曾蔭權始終未有任何反應。他是不會不知道這十項協議的內容以及其產生的影響的。他怎樣想呢?他的任期還只有三 年多,任滿後不能再連任。最重要的,就是在這任期內,不會像董建華一樣,被北京逼令下台,他還敢對北京說些不同的意見嗎?逆來順受,做滿任期,任滿後可像 董建華被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名列國家主要領導人,得到一些無形利益,這是他最大的願望了。且看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委任,他不是采取同樣的態度嗎?


(爭鳴2009年4月號



[ 本帖最后由 LIKUANG 于 2009-4-5 06:48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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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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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清证 于 2009-4-5 06:59 AM 发表
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

這點我無法認同,你以為是柬埔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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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清证 于 2009-4-5 06:59 AM 发表
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


自由是民主的目标,既然已有“自由”,那就无须讨论是否“民主”。还是先搞清楚何谓“自由”,何谓“民主”,再作评论不迟。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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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97后沦陷,全世界眼睁睁的看着,还有什么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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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各種途徑,中共地下黨員和親共份子陸續滲透特區各.... "       你什么JB  东西   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 只是领导者党派不一样。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撅起。你们香港人还不是亡国奴?还在那里自欺欺人...没有国家就好像你 老妈老爹死了一样...臭摆架子。。香港难道不是中国的...你凭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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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rkeler 于 2009-4-5 08:59 AM 发表

自由是民主的目标,既然已有“自由”,那就无须讨论是否“民主”。还是先搞清楚何谓“自由”,何谓“民主”,再作评论不迟。

人家说的是——相对,香港相对于内地。什么媒体呀,关于64呀等,香港比内地要自由一些吧。


你可是大法师哟 


 



[ 本帖最后由 明说 于 2009-4-5 01: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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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香港当然不仅仅是香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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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已沦陷

勃起是阴茎不屈的抗争,月经是子宫寂寞的眼泪!!

我们可以不同意彼此的观点,但我们必须尊重及捍卫彼此说话的权利!
跪久了,出来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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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明说 于 2009-4-5 01:31 PM 发表
人家说的是——相对,香港相对于内地。什么媒体呀,关于64呀等,香港比内地要自由一些吧。
你可是大法师哟 
 


是的,香港的确是比内地要更加“自由”。但是,何妨把目光放的更广一点,香港的“自由”跟其它地方的(哪怕是美国、法国的)“自由”作对比,答案会是什么呢?我不敢贸然下结论,请首先告诉我到底是香港更自由,还是美国、法国更自由?


 


只是想明确一个基本概念 —— 如果在“自由”方面,一个地方能够优于另外一个地方;那么,至少用“事实”说明了当地的现有“制度”在“保护自由方面”更优于后者。


 


我要说这个,是因为论坛里出现了太多“为了民主而民主”的论调。在我看来,这不如“为了自由而民主”。


 


人类在追求“自由”方面是永不止步的,“民主”的出现正是这种追求下所产生的一种社会规范。一个是目标,另一个是途径,哪怕退一万步说“民主”是通往“自由”的唯一途径,至少也应该厘清两者的关系吧?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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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snorkeler 的帖子

樓上說得很好,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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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dj7223484 的帖子

請勿激動
你去翻翻香港澳門基本法,看看什麽叫港人治港,澳人治澳!
你難道沒聽你鄧爺爺說,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100年不變啊!!!???
政協侵入香港對香港的政治體制的影響和意義可想而知有多大???!!!
還有,人家并沒說香港不是中國的,也沒說要獨立,所以你就別說“你什么JB  東西,   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 只是领导者党派不一样。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撅起。你们香港人还不是亡国奴?还在那里自欺欺人...没有国家就好像你 老妈老爹死了一样...臭摆架子。。香港难道不是中国的...你凭什么啊...........”。
以免貽笑大方。
思想上,你早已经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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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师看来还是没理解“相对”这个词。

你不也承认香港比内地自由吗,香港有民主吗?没有吧,除非你送给他们的
二楼的“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这句话没问题呀

人家相对的是内地,你拿美、法来比。况且自由、民主本身就是相对的,那有绝对的事物嘛。

普世价值是人类的共求,可就有人想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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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KUANG 于 2009-4-5 07:44 PM 发表
樓上說得很好,贊一個


大法师看来还是没理解“相对”这个词。

你不也承认香港比内地自由吗,香港有民主吗?没有吧,除非你送给他们的
二楼的“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这句话没问题呀

人家相对的是内地,你拿美、法来比。况且自由、民主本身就是相对的,那有绝对的事物嘛。

普世价值是人类的共求,可就有人想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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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明说 于 2009-4-5 08:29 PM 发表
大法师看来还是没理解“相对”这个词。

你不也承认香港比内地自由吗,香港有民主吗?没有吧,除非你送给他们的
二楼的“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这句话没问题呀

人家相对的是内地 ...


好吧,对于您这样“左民主,右自由,中间夹着普世价值”的忠义之士,余自愧不如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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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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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香港沦为了只有自由没有民主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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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rkeler 于 2009-4-5 08:59 AM 发表

自由是民主的目标,既然已有“自由”,那就无须讨论是否“民主”。还是先搞清楚何谓“自由”,何谓“民主”,再作评论不迟。

你真无畏 


“大法师”的旗号,自封的吧 



[ 本帖最后由 清证 于 2009-4-6 10:1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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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KUANG 于 2009-4-5 07:33 AM 发表
這點我無法認同,你以為是柬埔寨啊

你以为是台湾啊 


还是那句话,相对于柬埔寨,香港只有自由,民主是决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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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以前是英国人的,现在是GCD的,从来就不是香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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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清证 于 2009-4-5 06:59 AM 发表
相对内地,香港只有自由;但民主是决没的

没有民主哪有自由,能多买一点外国货和处境容易点算是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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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黄河长江 于 2009-4-6 11:26 AM 发表
没有民主哪有自由,能多买一点外国货和处境容易点算是自由吗

你也不知道“相对”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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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rkeler 于 2009-4-5 10:48 PM 发表

好吧,对于您这样“左民主,右自由,中间夹着普世价值”的忠义之士,余自愧不如  


哈哈,有意思。的确有些人也就有一寸长的眼光。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都没搞清楚:如果自由都有了,民主仅仅是一个维护自由的制度,有没有都一样;如果民主是自由的唯一可能,那有自由,必然就有民主啊。


 


对于他这种民主义和团,还是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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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ducation 于 2009-4-6 03:52 PM 发表

哈哈,有意思。的确有些人也就有一寸长的眼光。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都没搞清楚:如果自由都有了,民主仅仅是一个维护自由的制度,有没有都一样;如果民主是自由的唯一可能,那有自由,必然就有民主啊。
  ...

嘻嘻,又一个不知何谓“相对”一词之意的 搞懂了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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