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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索赔”

四说“索赔”

木人 
最近,老右们为了要求“补给”22年的工资,在网上还出现了一点不同看法的讨论。好在刚一讨论就有了结论。“索赔”也好,“补发工资”也罢,其实无非是那笔改正时没给的工钱。


说实在话,对于这笔“欠账”,笔者不抱任何希望。原因是老右们的债务人非同一般。他有什么“两个凡是”、“三个凡是”……还有“一大於三万三千一百”我辈无法和其“矫情”的“高深科学理论”;它还有不讲理的资本——“权”。再加既定方针是死不张口的高招,恐怕你只有认倒霉,谁叫你们生不逢时的!


那么,白纸黑字,有它自己明文规定的事是否好解决?也不成。笔者前不久提出:至今还在执行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中第二条规定的,对于被劳动教养者要从工资中扣除积累的“安家立业、赡养家属的储备金”,解除劳教时应予发给。78年给右派“改正”时,欠了21年的这笔明文规定的钱,一文也没给。现在又拖了30年,同样采用“闭口”政策赖账。


有人说,那可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明文规定呀!?是的,是有文件可查的“明文规定”。那么,国务院堂堂正正执行了五十多年,至今还在执行的文件是怎么回事?当初教养右派时,教养了四年,才说有了期限,分为一年、二年、三年。可是有的人三年到期了,被告知:“正在给你办解除手续”。哪知道这手续一办就等了五年。该教养三年的,你还得一前一后再白搭进去九年。这也算执行国务院文件的特色?


熬了21年,总算落得“改正”了。那该给的“安家立业、赡养家属基金”凭什么不给?有什么理由不给?有理倒讲出来呀!不张嘴问题就没有了?


这事确实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一笔钱,见钱眼开?贪污右派的钱,他们不敢说话?各级“官爷”不能明抢吧?总不能厚着脸皮赖账吧?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不是在表演小品的“忽悠”吧?这笔血汗钱可不该贪污。“官爷”们不至于忘却中国文字的词汇中有“无赖”这个词吧?


官爷:(潜台词)啊?啊?啊?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中国人,当然忘不了中国字,当下最伟大,最真实,最有用,最招人爱的字是“钱”,钱,钱,钱,钱,钱!一切都是假的,只要搂到钱,那就什么都有了,什么豪宅、二奶、吃、喝、玩、乐、子女出国……就全有了。哪有功夫管你们那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


文件?你还别死抠文件,什么时代啦,文件算个X!



作者惠寄    转载请注明出处
Tuesday, March 2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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