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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荣会见杨佳母亲王静梅记录

王静荣会见杨佳母亲王静梅记录




 





 





河蟹上岸



 11月5日,杨佳姨母王静荣接到居委会电话。王主任在电话中告诉她,王静梅在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问她想不想去看看?

    此前为寻找妹妹的下落,7月中旬时,王静荣还去朝阳区公安机关报过失踪案。公安机关答复她,王静梅接受调查后,在7月4日自行离开了派出所。


    王静荣与居委会领导约好时间后,11月9日,她在王主任的陪同下,来到了设在顺义区的安康医院,见到了神秘失踪四个多月的妹妹。王静梅告诉姐姐,自己是被派出所送来的。


    王静荣会见王静梅后,有人要求她不要向外界透露消息。


    经过一般思想斗争,在11月10日上午,王静梅还是忍不住给我打了电话,将自己在安康医院见到了王静梅的消息告诉了我。


   王静梅失踪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我获知这个重大消息后,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即向社会公布。


   我写了一篇短消息在博客里予以发布,随后又给王静荣打了电话,请她下午来一趟律师事务所,商讨写一份材料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忙完了这些,着手代她起草了一份“紧急情况反映”。


   我想,仅仅把消息发布出去还是不够的,必须以家属名义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信,把这个情况反映给负责杨佳案死刑复核的法官。也许他们还不知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呢?(后来想想,其实我是多虑了,有关部门肯定不敢向最高人民法院隐瞒王静梅的下落)


   11月10日下午一时许,王静荣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我将上午写好的一份“紧急情况反映”交给了她。这份材料是以她的名义发出,必须由她审查看过签字确认。


   王静荣向我们讲述会见王静梅一事时,有几家外地媒体驻京记者和一家国家级媒体记者在场,一直关注杨佳案的艾未未和助手赵赵也在场。


   当晚,还有一些外地媒体记者向我核实了消息,京城有一家多次报道过杨佳案的晚报记者也采访王静荣,并表示要在第二天报道此新闻。


   11月11日早上,我在网络上搜索到了《南方都市报》报道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的新闻。


   在我们去安康医院路上,王静荣告诉我,京城某晚报记者本来也要随同前往,后来记者得到消息说不让报道,所以也就不来了。


   随同我们去安康医院的,除了一家外地媒体,还有一家国家级媒体。


   在安康医院与潘主任交谈过程中,我们问了是谁将王静梅送来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强制治疗问题。潘主任说是派出所送来的。


   反复问这样问题,其实已经是多余了。因为王静梅不可能自己跑到设在顺义区的安康医院。按照规定,把精神疾病患者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制治疗,除了家属有权送来外,只有公安机关有这个权利。


    当然,公安机关也不是随便就可把精神病人送进来,按照《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规定,必须要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到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后,还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家属。


   11日晚,京城有一家媒体记者给我打电话,说准备第二天发消息,但需要核实一下情况。我与他开玩笑说,你们敢报道吗?记者说,可以报道呀!这家媒体“胆子”比较大,也不是市属媒体,袭警案发生后,也曾报道过王静梅失踪消息。


  12日早上,我买了一份报纸,发现他们并没有报道。后来,我在网络上搜索新闻,只看到《南方都市报》作了后续报道。下午,杨福生给我打电话说,那天随同采访的京城某周刊记者告诉他,稿件写好后也不让发。这是一份国家级周刊杂志,以前多次报道过杨佳案。


  12日下午,《南方都市报》记者给我打来电话,问有没有什么新消息?我把王静荣、杨福生给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书之事告诉了他。我笑着问他,你们有没有接到禁令?他说,暂时还没有。


  12日晚六时多,京城某时报的记者给我打电话,核实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消息,并问最近两天有什么新进展,他们准备在13日作报道。我告诉她,王静梅、杨福生都给最高法院寄出了申诉书等材料。她有点不放心,要了杨福生的电话,还表示要看材料复印件,最好能看一下王静荣讲述会见王静梅的情况录像。我说,在艾未未博客里有一个视频,你可以去看看。过了一会,记者再打来电话说,艾未未博客视频没有了。我告诉她,那你到律师事务所来吧!


    这家媒体在7月中旬时,曾经追踪报道过王静梅失踪案。


    晚上八时,记者派了一个助理从朝阳区左家庄跑到了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左家庄在东边,我办公的酒店是在西边。一东一西,相距还是很远。由于记者着急赶稿件,就叫助手打车赶来了。


   当晚十时多,我给11日采访过自己的记者发短信,问他为何报社不发消息?他说,采访过公安机关了,人家说不知道王静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所以就暂不作报道了。


   短信聊有些麻烦,我又拨通了记者的电话。我说,某报今晚采访了我,估计他们会报道。他笑道,这是不可能的。我又问,《南方都市报》为何敢报道呀?他告诉我,人家的胆子比较大嘛!


   今天早上(13日),我买了某时报,果真没有看到报道。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相关新闻,只有《南方都市报》作了后续报道。


   王静梅失踪四个多月后,在精神病医院显身,难道还不是重大新闻吗?


   京城媒体集体“失语”,是不是也该去医院治一下“失语症”?


“口子”已经打开,到底谁还想掩盖真相?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3/content_626925.htm

  相关专题:杨佳母亲失踪谜团(可点击打开)


   本报讯 (记者虞伟)杨佳的父亲、姨妈昨天分别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在复核死刑过程中,对杨佳是否有精神病作出鉴定,如果杨佳母亲患有精神病,此前签的律师委托书则无效。


  杨佳父亲昨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如果杨佳母亲确诊精神病,那么一审前签的律师委托协议则无效,如果没有精神病,警方就是非法拘禁。在写给最高法院的信中,他提出自己对案件的几点疑点,申请该案发回重审,对杨佳是否有精神病作出鉴定。


  杨佳姨妈王静荣昨天也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信,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杨佳母亲患精神病情况进行调查,“杨佳案中疑点重重,杨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作为杨佳的亲属,我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避免错杀精神病人。”


(这是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作的后续报道。王静梅在昨天寄给最高法院的材料共有三份,一份是反映王静梅患精神病问题的信件;第二份是“申诉书”;第三份是授权委托书。第二、三份材料暂不公开)。



[ 本帖最后由 firefox1987 于 2008-11-13 05:5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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