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按】近日,煤矿重地--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辖区煤老板收取“赞助费”经曝光,引起轩然大波。这一事件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当地公安部门要求严肃查处。尽管神木县公安局辩解这笔赞助费是煤老板“自愿”捐助的,但其实无论这赞助费的要求提得如何巧妙、委婉,哪一个网友不知道实际是一种权力的寻租,是一种变相的“敲诈”?这也是“集体腐败”的典型形式。如果放任此风,公安部门将围绕着出得起“赞助费”的人服务,甚至可能沦为为煤老板通风报信、瞒报迟报事故的帮凶!把神圣职责与金钱赤裸裸地相结合,更是对执法为民理念一种极大的讽刺。对此事件,您还有什么看法?欢迎您来谈谈

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参与向辖区煤老板收取“赞助费”一经披露,昨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部门要求严肃查处。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介入调查。神木县公安局表示,219万元的“赞助费”如数退还。
11月8日,由神木县煤焦协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在会上,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说:“大柳塔刑事案件的频发,使不宽裕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们期待你们的大力支持。”
座谈会上共集资了219万元,其中现金113万元,转账106万元(还未到账),是60多位煤老板自愿出资的。
昨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说,“近年来大柳塔外来人口急骤增加,社会治安压力越来越大,绑架、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我们局里经费非常紧张,但大柳塔案发频繁,为了装上治安监控设备,我们多次向镇政府、县公安局申请,但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去年和神木县煤焦协会协商,让他们提供赞助。11月8日协会主要是给我们集资,最后在煤焦协会的邀请下,参加了座谈会,我们共去了3名局领导。”
“如果不是今年府谷持枪抢劫案发生,神木接二连三出现命案等原因,我们也不会出资的。这次时间选在11月8日,主要是近日神东公司失盗,逼得大家想办法让公安局装监控器……”神木县煤焦协会副会长郝志昌解释。至于为何邀请大柳塔分局主要领导参加呢?郝志昌认为,主要是他们对公安技防术语不完全清楚,会上便邀请公安分局领导作一个发言,并建议煤老板们多为辖区的治安作些贡献。目前,这笔钱全部由煤焦协会收取,其用途等协会商议后再作决定。
昨日,该事情被媒体报道后,省市公安部门非常重视,责令神木县公安局快速处理。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已进驻大柳塔分局展开调查。神木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表示,这笔集资款坚决不能收取,如数退还,大柳塔分局参与其中做法不对,要立即纠正,对存在的问题一定严肃追究责任。
且看收取“赞助费”的两大“创新”
听说过收取赞助费的,但没听说过这么收取赞助费的,神木县公安分局让我等孤陋寡闻者大开了眼界!招数实在是高!
一是高在想法新上。你看,人家收取赞助费也好,或美其名曰保护费也罢,大都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搞定,殊不知,众目睽睽之下,这多么显眼啊,也容易暴露啊,干脆不如来个异地收取,正像本则新闻中的陕西省神木县这样,将收取赞助费的地址选在内蒙古一样,如此,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加上小心记者,老百姓是怎么也不知道的呀,这样,他们还会对咱们说三道四吗?还会影响咱们公职人员的形象吗?
二是高在办法新上。从别人荷包里要钱,多不好意思啊,这口怎么张啊?不如尽地主之意,来个座谈会好了,把自己的困难摆一摆,“刑事案件的频发,使公安机关并不宽余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如此等等,先赢得到他们的同情心再说,若他们心有灵犀的话,是一定知道我们的一番良苦用心,这样,你好我也好,其乐融融,岂不皆大欢喜?如果实在遇到一些不开窍者,就由他去罢,要知道,咱是哪家单位啊,竟敢跟咱“不糊涂装糊涂”?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本应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之所在,是份内事。然而,陕西某县公安局却将此作为商品,公开进行标价出售。这是典型的集体腐败。一来,公安不只为富人服务,职责要求他们成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二来,煤矿老板们5万元、20万元对他们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普通百姓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花钱买平安”,这种口号似乎于无知和疯狂。把神圣职责与金钱赤裸裸地相结合,就不能不说是现代法制文明一种极大的倒退,是对执法为民理念一种极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