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了
本人用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FDA-文件原文为根据,说明了五部局的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是严重误导社会,其条款是对世卫组织和FDA-文件的严重误解和歪曲事实。正如一些网民一针见血地说的:那规定实际上是让食品含毒和使用毒品合法化。这简直是个“奇迹”了:全球都在禁止食品含毒,中国却搞食品含毒合法化。
今天,《人民日报》媒体发表了记者采访,为那个毒品合法化的规定辩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研究员陈君石院士说,对食品安全,我们是零容忍;当然,对食物添加成份的零容忍,并不意味着在食品中就是零限量。将奶制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水平设在“0 mg/kg”是不可行的,限量值的提出也是充分考虑了从环境和包装材料等其他途径可能带入到乳及乳制品中的三聚氰胺问题。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对健康造成的危害都有定量,三聚氰胺也是一样。”该采访还说:“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限量值都制定在1mg/kg,不管是临近的香港地区,或者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还有欧盟,都在这个水平。美国没有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制定一个控制的限量,但是对其他的食品制定了2.5mg/kg。”
那是严重地违背事实,是严重的误解和严重的误导。相关内容,本人已经在几个帖文中说明,这里强调说几点:
尽管没有100%“纯净”的食品,但是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国家法规,不能容忍任何数量的毒品含量。在执法实践中,一旦发现含毒食品,美国等国家做法是政府立即发出警告、厂商则有法律责任立即召回撤架。口说无凭,下面是本人09日收到的美国FDA-进一步召回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的通告信件,告诫消费者不要使用那些食品:
From: FDA。
Subject: Recalls and Melamine Contamination。
Date: Thu, 9 Oct 2008 13:04:11 -0500 (CDT)。
Recalls and Melamine Contamination(09 Oct 2008 12:44:00)。
FDA has increased inspections and product testing in response to the melamine contamination problem that originated in Chinese dairy products.
Consumers should not use the following products:
(含有三聚氰胺食品列单,略)。
连接:
http://www.fda.gov/consumer/updates/melaminerecalls100908.html 。
事实很清楚,尽管实际操作不能保证“零限量”,但在法律层面,对食品含毒是“零容忍”和“零限量”。
事实也说明,人民日报报道的所谓“美国没有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制定一个控制的限量,但是对其他的食品制定了2.5mg/kg”,不是对美国文件的严重曲解误解,就是故意篡改。如以前帖文用美国政府文件原文所说,所谓“2.5mg/kg”并非是食品可含毒的限量,而是有严格条件的成年人的TDI摄毒风险最大限量。
若理解有困难,可参考个比方的极端例子:警察局统计,成年人屁股被杀人犯用半寸刀捅了三刀不至于导致死亡;然而,那个统计并非是说杀人犯可以对别人捅三刀是合法的,国家法规也不能搞个允许杀人犯可以捅人不超过三刀的是合法的限量条款。就是说,尽管统计说明屁股被捅三刀不至于死亡,社会也不能保障绝对没人行凶捅刀子,但法律层面和执法实践对行凶捅刀行为就是要“零容忍”和“零限量”。
同样道理,成年人的TDI摄毒风险最大限量并非意味着食品含毒合法、并非意味着食品可以有限量地含有毒品,法律层面和执法实践对食品含毒就要“零容忍”和“零限量”。正因为如此,美国 FDA-继续核查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不管含量多少,一旦发现就通告社会和消费者、要求消费者民众不要使用那些食品。前述的本人收到的FDA-警告信件就是个实际例子。
需要说明的是,那个“2.5mg/kg”是有严格条件的60公斤体重成年人的TDI最大风险限量。而人民日报报道的内容却把那些严格条件完全砍掉!那是不懂呢,还是故意篡改?不管怎样,都是严重歪曲事实,都是严重误导社会。建立在严重歪曲事实和严重误解基础上的限量规定,难道还不该立即撤掉吗?
简而言之,那个五部局联颁布的三聚氰胺限量规定是全错,应该立即撤掉。--- 有网民议论说,五部局联颁布的三聚氰胺限量规定,是商业公司“公关”的产物,从此,食品含毒合法化了;发现含毒食品,商家就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了。本人没证据说明那规定是如此产生的。若真如此,那么,不但那规定应该立即撤消,而且,国家司法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发现属实就需要对那些官商勾结损害社会民众利益的肇事人参与者做出严厉惩罚。
民以食为天,人命关天。很明显,人民日报的立场是为那个严重歪曲事实和严重误导社会的食品可以含毒的规定而做辩护的,是把护官放在首位而不是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的;要它实事求是和以民为本,几乎是没希望的。但不知中国大陆的新闻媒体是否都是那德性?难道,诺大个中国在讲“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的时候,居然就没一个能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的媒体?中国可怜,中国人更可怜。
参考阅读:
·紧急呼吁:立即撤掉食用三聚氰胺含量标准。
http://blog.gmw.cn/u/36000/archives/2008/31035.html 。
·美国FDA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三聚的问答.
http://blog.gmw.cn/u/36000/archives/2008/31046.html ;
http://www.who.int/csr/media/faq/QAmelamine/en/index.html 。
·美国FDA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三聚的安全/风险的评估。
http://blog.gmw.cn/u/36000/archives/2008/31057.html ;
http://www.who.int/foodsafety/fs_management/Melamine.pdf 。
相关新闻报道:
国家五部局联合公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食品安全 零容忍并非零限量(热点解读·对话) 。
本报记者王君平 2008年10月10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