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23时左右,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迄今已有44人死亡。9月22日媒体报道称:“俱乐部的规模这么大,违法经营这么久,在各级各类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无证无照经营了一年多时间。特别是在‘2·27’事故后,组织了这么多次所谓的地毯式、拉网式检查,竟无人发现,无人查处,真是奇天下之大怪,荒天下之大谬。”
又是一个“非法经营”!人们对此已经见惯不惊。9月8日襄汾尾矿溃坝事故,涉案公司即属于所谓 “非法经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4月就被吊销,而其采矿证去年8月就已到期。更早前的黑窑奴工事件,恶行曝光后也属于“非法经营”。
更骇人的是,从国家安监局了解到,目前全国九千多个尾矿库,一半以上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可见在深圳舞王俱乐部、山西新塔矿业公司、山西黑窑等等的背后,有多少歌厅舞厅游戏厅、多少黑厂黑矿正逍遥快乐地长时间“非法经营”着!
对业主和监管者而言,“非法经营”真是个好东西。不用交税,不用交费,不用受安全生产制度的硬约束,却可以跟合法企业一样堂而皇之地经营。没事时皆大欢喜,万一有事,职能部门也可以轻轻松松地借“企业非法经营”为名,把自己的监管责任一推了之。
纵然是天大的事故,只要把涉案企业划归“非法经营”,就不在自己的管辖和责任范围之内。这对职能部门来说,似乎早已天经地义。但问题真的那么简单吗?那些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消防、公安乃至工商、税务等部门,难道都是吃素的吗?难道真会放任、纵容任何一个企业无视他们的存在,在他们的地盘上为所欲为?
只须大致了解基本国情就不难明白,如果没有足够的“后台”即官商背景,那些所谓“非法企业”一天都难以存活,不用什么“联合执法”,一个部门、七八顶大盖帽就可以让你马上关门!君不见对付城市街头那些无权无势的流动摊贩,武装到牙齿的城管何等威风凛凛,砸摊、打人、夺命的全武行何等铁腕何等冷酷无情!而只要你“有后台”,长时间、大规模无照经营又算得了什么?不仅因非法经营而得以税费、资源费、安全与消防投入等等全免,而且哪怕“非法经营”最终成了悬在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头顶上的“堰塞湖”,也可以从一次又一次专项治理的运动执法中幸免。所谓整改,往往不过是有关部门发发文件,为日后证明自己 “责任已尽”做铺垫罢了。
在“非法经营”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后台”?到底有着多深、多广的利益分配链条?到底是职能部门无心、无力整顿,还是不敢、不愿整顿?难道这一切不应该掘地三尺深究到底吗?本来守土有责的职能部门,居然长期纵容大量的“非法经营”者,难道不是比其他管理细节上的疏漏更大的失职吗?所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非法经营”非但不能成为脱罪的法门,反而更应该追究监管者的渎职罪责,以及,背后有没有官商合谋一类的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