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必要地人为地制造“少数民族”。
尽管世界将来有一天终会走向大同,地球村终将建立,但那毕竟是相当遥远的事情,几代人之后都仍不会实现,遑论当今。在一个国度中,是民族成份较为单纯
好还是较为复杂好呢?我是属意前者的。因为,民族成份较单纯可使产生民族纠纷的机率低些。但是,当多民族的现实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地存在时,我们就应在
予以面对的同时,尽量设法使事情简化一些。可是现在作法则是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因为它在不遗余力地把事情复杂化。它搞出了55 个少数民族。而且还要为许多没有文字,而实际上已接受汉文化,讲着类汉语方言,使用汉字的少数民族制造文字。从而催生强化了这些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这里
有一个典型是广西壮族。壮族原名僮族,源出百越。百越的大多数──东越、闽越、南越以及广西东北部的西瓯,均已同化于汉族。而广西西南部山区的余部由于地
理原因,致使接受汉文化迟了一个节拍,还保持了若干百越痕迹,但它离完全汉化亦只一步之遥。可是,硬是要搞出一个壮族,创造壮文,大张旗鼓地划分族
别。许多早已讲汉语、习汉字,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少数民族的人们,亦只因姓韦姓覃等,就被划入了壮族。一些有族谱可查来自湘鄂甚至中原的人士,仅因久居壮区
或沾了一点壮族血统,都统统被划入壮族。于是西南边陲一下出现了个原来若隐若现,而今则骤然显山露水,人数一下从七八百万膨胀为一千四五百万的少数民族 ──壮族。有四千多万人口的广西,仅因有千多万壮族人口,而称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千万生造出来的壮族的份量,竟然重于三千万汉族,民族政策的错乱
由此可见一斑。
满 族也有着类似的故事。三百多年前满族入关后,出于种种原因都不得不接受汉文化,而放弃它那刚创制不久的、粗糙的满文。三百多年下来,满 族已
全盘汉化。不仅仅是语言文字汉化,甚至连伦理心态都已汉化。这也就是昔日金国、元蒙倾覆时,其遗民大多都经历一段困难的日子;而满 清倾覆,满人大多都平稳
度过的原因之一。尽管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为唤醒人民,曾强烈抨击满 清入关前后对汉民族的残酷杀 戮;但革命成功后,就立即主张民族和睦,善待满 族同胞,其原因
之一也就是满 族其实已与汉族无异。应该说,在全国这么些少数民族中,满 族是最不会产生民族问题的。但不料近年已有不良端倪。满 族优越论的分贝渐次升高。
这里面除了某些满族人士的所为外,还有其他民族极端分子的挑动。他们除了自己身体力行外,也寄希望于满 族出来为中国制造民族问题。而造成这种
局面的始作俑者也还是XX。正是民族政策为他们造就了基础和提供了舞台。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使许多早已心归中华的满 族人士复萌其民族意识,并作
进一步诉求。谬误的民族划分方式,使许多以汉族血统为主、满 族血统为次的人士都自报满 族。原已消弥无形的满 族,人数又一下高达千万。
这些年来,汉族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率逐年下降,六七十年代汉族所占比率一向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五左右,世纪之末已降至百分之九十一。其原因之一
就是申请改变自己族裔的人数剧增。日本《朝日新闻》曾报导,从八十年代中到九十年代初,中国人从汉族主动改变成其他族裔者达五六千万之钜。如果说此举只是
某些人想获得优惠利益,那事情尚小。而如果这种情况为某些少数民族的胸怀“壮志”者施展其“鸿图抱负”造就了社会基础,那对我们国家造成的隐患实难估量。
(2)不恰当的民族优惠政策,强化少数民族的特殊群体感和民族优越感。催生着他们的分裂倾向和独立诉求。
对少数民族应不应该给予优待?答案是肯定的。有些兄弟民族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从人道主义出发,从兄长对弟妹们爱护帮助的角度出发,都应如此。可是凡事都有个限度,否则就会变质走样适得其反。
基于爱护帮助角度出发的民族优惠政策,其宗旨应是促进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对主体民族的友爱。但现在的民族优惠政策所得到的结果,是少数民族自
认比汉族优越。在民族杂居地区广泛发生少数民族欺侮、侵害汉族民众而逍遥法外的事件。甚至汉族妇女被少数民族歹徒Q*J的恶性刑事案件,警方都不敢放手查
处,据说是要“执行民族政策”,避免引起民族纠纷,云云。
以高考加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国企工人录用时保留比率等为体现的民族优惠政策,是可以适当实行的;但司法上的优惠── 实则司法不平等,──则万万不可搞。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与普世的人*权理念相抵触,更可怕的是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乃至难以修复的内伤。仅翻翻中国历史就可知道
它可怖的结果。石勒、石虎实行了残酷的民族欺压虐杀政策,而结果是在一场民族报复的大动乱中,他们所属的民族(羯族)二十多万人全族被杀。金国的猛安谋克
制和元蒙的四等人制,曾把广大汉族民众压在深渊;而他们的政权一朝倾覆,其遗民亦承受灾难。固然,当今的社会文明水平使如此大规模的民族报复不会重现,但
社会失序之时,小范围的报复事件实在难免。它给当事人所产生的肉体心灵伤害,给耳闻目睹者心中所留下的阴影,是长久难以弥合消除的。
2001 年6月,陕西长安大学所发生的事件令人震惊。事件的起因本是小事一桩。一群维族学生深夜在宿舍高声喧闹,汉族学生表示不满,不料竟遭维族学生殴打。由于在
此之前的几年中,该校已发生多起维族学生欺侮殴打乃至强奸汉族学生而未受惩处的事件,汉族学生早已积愤在胸。此次维族学生又耍横蛮,终于激起汉族学生极大
愤怒,遂聚众还击。维族学生在校方保护下撤走。继而警方出动防暴警察殴打汉族学生。汉族学生更怒不可遏,在校内集**会**示**威,直斥校方为汉奸。可见,司法上的
不平等,对少数民族的袒护,非但不能为社会带来祥和,还会制造民族间的嫌隙和嫉恨,为祸深远。
任何人不能有太特殊的利益。绝大多数人的心智情操水平不可能正确对待特殊利益的宠护。换言之,特殊利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催生更多的、无止境
的欲求。民族优惠政策,使少数民族体认到他们是特殊利益拥有群体,从而强化着他们特殊的民族意识。而这又会促使他们抱团去谋求更多、更高层次的特殊
利益。对于一般人中的品质恶劣者,这个特殊的民族地位,可以用来欺侮汉族平民,甚至Q*J了汉族女子可以逃脱惩罚;而对于心思更深、胸有“大志”的民族精英
来说,这是他们大展鸿图,谋求民族独立的跳板和基石。
(3)打压了汉族的民族精神,伤害汉族的应有权益。
来自中国境内某些民族的精英分子以分裂国土为表征的独立诉求,面对这种情况,凝聚汉民族的民族精神极有必要。一旦分裂狂涛卷起之时,只有一个坚强的汉民族存在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否则,国土必定分崩离析并绝无恢复之望。而打压汉民族的民族精神,消蚀汉民族的民族意识,正是在客观上为将来中国之崩裂埋下伏笔,制造条件。
有哪些打压汉族民族精神、伤害汉族应有权益的事情呢?所有不恰当的民族优惠政策,尤其是司法上的不平等,都可归于此类。此外,还有一样危害尤深的是,抽掉汉民族的精神脊梁。其具体表现之一是褫夺岳飞、文天祥民族英雄的称号。现在的理论是:中华民族由56 个民族组成。岳飞抗击的是中国满族的祖先。文天祥抗击的是中国蒙族的祖先。满族蒙族都属中华民族,这是“家里打架、兄弟睨墙”,故岳飞等谈不上是中华民族 的民族英雄。那么是否可以把岳飞等定为汉族的民族英雄呢?这样也不行。因为那同样会“刺激、伤害”满蒙等少数民族的感情。而现在的宣传,汉族一词 须尽量少用,应尽量用中华民族一词。甚至“汉族”一词本身就已略带贬意。它似乎总与挨批判的“大汉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定汉族的民族英雄,就会 离间、分化了中华民族,极不利于民族和睦、民族团结。
鲁迅先生说:满清杀尽了中国人的骨气和廉耻。是的,我们并不确切知道古代汉族人的气质。而我们了解到当代的汉族人,大多是懦弱、无能、窝囊。 象岳飞这样忠肝义胆、勇武刚强之士,实在是我们民族的精华。在抗击外来的侵害虐杀之时,我们民族是多么需要有这样的人挺身而出啊!他们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脊 梁。没有这样的脊梁,就算有再多的肌腱,身体也站立不起来,只会是趴在地上的一堆肉。他们是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精神激励着后世的人们为 挽救民族危机、国破家亡而奋起战斗。当年装备落后的冯玉祥军队,就是唱着河南梆子调的岳飞“满江红”,与装备精良的日寇,在中原大地上浴血奋战慷慨捐躯 的。现在褫夺岳飞等民族英雄的称号,无异抽掉我们民族的脊梁。不但使我们这个民族失去那份瑰丽而稀少的记忆和豪情,也使我们民族今后再面临灾难时失去 了正义冲动和献身精神。
而汉族所患的昏睡症、虚弱症同样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