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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制度先进性的思考

关于社会制度先进性的思考

作 者 : 王同见

       关于社会制度先进性的思考(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想到的)
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是改革开放以前人人都知道的一句话。且不谈“按劳分配”是怎样变成平均主义“大锅饭”,因而勤劳的人们“自愿地”经受剥削的,就是“各尽所能”的理解,我认为也进入了误区。
我们从小所知道的“各尽所能”是指“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尽自己的努力”,它属于劳动态度的范畴。最具代表性的口号就是“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现在想想实在可笑,一句具有深刻含义的话就如此被浮浅地误读了。因为“各尽所能”是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它的深刻内涵就应该是:“这种制度将使整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有各尽所能的机会,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这才是能说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解释。由此我联想到一个社会制度先进性的基本问题:社会制度的优劣应该有哪一些最基本的指标来衡量它?它不应该是带阶级性的,而应该有普遍的价值。以下我仅提出三条,算是开个头,也想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其一,是“社会成员各尽所能的程度”。程度越高,则制度越先进。这是个社会的活力问题。
其二,是“抑制公权私有化的能力”。能力越强,则制度越先进。这是个社会的公道问题。其实这第二条对第一条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但必竟有所区别。
其三,是“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能力”。能力越强,则制度越先进。这是个制度本身的生命力问题。
1. 让社会成员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才能,首先要有适当的自由度。即要“把鸟放到林子里去”才能下蛋繁殖呀﹗如果“把鸟关在笼子里,甚至还要把脚再绑上”鸟怎么能下蛋呢?这不得不让人回想起改革开放以前的我国,什么都捆得死死的,社会毫无活力,“各尽所能”的程度是何等低下,这也就难怪经济的发展如此缓慢了。“有一定的自由度”就是每个人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有思想的自由,有探求真理的自由,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有言论自由,等等……。那种强制地统一于一个主义,一种思想的做法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为害极大而深远。有一定自由度了,个人、社会才能活跃起来,才能充满活力。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随着逐渐的松绑,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国民经济、国家财富快速增长。
“有一定的自由度”,这个“一定”就是“度”,就是一定的“温度”。零下几十度,冰天雪地,难受,不好;40度高温也难受,也不好,如何控制,这是执政者的水平了。
各尽所能的程度和多劳多得是不可分的。让有本事的人、勤劳的人能获得多的报酬,这样一来,才能使整个社会成员都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我们必须明白一点,绝大多数人都谋求自身的利益,这就像天要下雨,雨汇集成河向低处流,归入大海一样。把人的谋利性和社会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才是合理的选择。例如,专利制度,就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发明创造的热情。其实,发明者拿到的报酬,也仅仅只有其为社会作出贡献的极小部分。否则不劳而获者蜂拥而来,发明者反而赔本,遭到严重打击,这对社会有什么好处呢?有一种社会现象极其有害:它高举起道德的大旗,要求别人无偿奉献,它貌似革命,实际上却为某种隐形的剥削开道。
社会总是这样:某种制度,就造成某种倾向。搞平均主义大锅饭,懒人必然越来越多;“全民所有制”的大锅饭企业就变成了“无人所有制”的无主企业,于是就有了“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拿点厂里的东西不算偷。这方面的回忆实在太深刻了。
2.公权私有化,是造成社会不公﹙道﹚的根本原因,它对社会的危害极大﹙这里不谈专制独裁制度,因为它很难说公权二字﹚。私有化了的公权是一定要侵吞公有财产的,腐败问题就源于此。按理,公共权力源于公共责任,有责任才有权力.然而往往掌握权力的人,出于人的自私本性,只要权力不要责任,把权力从责任中游离出来﹙就像灵魂离开了肉体成为鬼魂﹚,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如何使权责紧紧的联结在一起,有效的抑制公权私有化是社会制度先进性的重要标志.目前能形成公识的好象有如下几点:A公权的运行在“阳光下”进行,如此权不易离开责;B有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使谋私者难以盾形;C使公权谋私者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问题在于以上几点没有“民权”对“官权”的制衡是根本做不到的。
一个社会如果不能有效抑止公权私有化,那么必然是普遍的腐败现象,如此企业公有制的比重越大反而危害越大,因而一个社会的进步,能否有效的“抑制公权私有化”是关键的一环。如果不能完成这一环的改革,社会必将动荡不安。这就是“民权”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所在。可以这样说,目前对待民权问题的态度是检验一个政治家进步性的试金石。
3,一种社会制度是否有自我调整的能力,反映了这种制度生命力的强弱,这种调整的能力越强制度就越先进。
年青时,热了,出一身汗;冷了,打个颤,什么事都没有。可是老了,热烘烘的,就患风热感冒;冷瘦瘦的,又患风寒感冒,生命力明显地衰退了。一种制度也是如此,是否具有自我调整的能力,预示着这种制度的生存与走向死亡。例如:最高领导职务的终生制和任期制相比,前者自我调整能力极差。终生制必然导至个人崇拜,个人独裁,犯了错误难以纠正,十年内乱即是铁证,所以这种制度必然走向死亡。同样,完全的计划经济和官控经济制度,违背了“天下人办天下事”的最基本原则,必然造成许多事没人做,许多人没事做的局面,经济难以发展,人民长期处于贫困之中,因制度本身根本无法解决这种困局它只能走向死亡。取而代之的也只有市场经济加宏观调控了。这一些都是改革开放在政治经济领域中的重大进步。
一种社会制度的自我调整能力,也就是矛盾对立统一的统一能力。光讲对立的斗争,不讲如何达到对立的统一,对社会的进步为害极大,这种教训对我国极其深刻。现在提倡建设和谐社会,不能不说在治国的理念上是重大的进步。社会中有许多矛盾是需要不断调整的,其中最重要的矛盾有:官和民之间的矛盾;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的矛盾(如没有在野党,就是直接和全国老百姓之间的矛盾);老板和顾员之间的矛盾。要达到矛盾对立的统一,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必需相差不大,否则是难以达到统一的境界的(即和谐的境界)。例如:在帝国官僚制度下的官和民,一方是“大人”一方是“草民”强弱差别太悬殊,双方的对立关系很难达到统一的境界。就算难得出几个“清官”,也只能是“杯水车薪”,于是矛盾不断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发生一次次的草民造反,“周期律”不可避免。
再谈谈老板和顾员之间的矛盾,如何才能达到统一的境界?这不能寄希望于老板的道德(这同不能寄希望于清官一样),关键在于法律的公正性,在于公权力的“公”性(不被私有化),做到了这一点,就不会有黑煤窑的事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靠科技的进步,管理的科学化等生产力的发展。老板是一定要赚取剩余价值的(否则谁愿意办企业﹑开公司?),问题在于剩余价值从何而来?如果来自普通的体力劳动者,因剩余价值太小,那么这其中的剥削就难免会是残酷的、血淋淋的;但如果来自科技进步、来自管理的科学化,因剩余价值非常大,老板和顾员可以共同享受(当然有大小),这样的劳资关系就容易达到统一的境界。可见一种社会制度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否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何等的重要。
本文所讲的三个基本指标,其实也是相互关联的,例如:“抑制公权私有化的能力”,如果这种能力很弱,那么,当官必然成为最吃香的职业,政府也就必然人满为患。“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一贪官语录﹚的人也纷纷钻营官场,人才钱财大量浪费,那么“各尽所能的能力”就出现负数,同样它也必然无法调整社会中的重要矛盾,其走向灭亡也是必然趋势。因此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是到了迫切需要解决民权问题,以提高“抑制公权私有化”能力的时候了。
一种社会制度的优劣,不是由它的名称决定的,而是由其实实在在的内涵所决定的。这就像一个人,有没有华丽的外衣和漂亮的脸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健康的体魄、智慧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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