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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就是种姓主义

马克思主义就是种姓主义

马克思主义就是种姓主义
如果说法西斯主义表现为种族主义,那么马克思主义就表现为种姓主义。马克思的阶级学说实质上血统论。马克思强调单个人隶属于他所在阶级,就是血统论;因为每个人最初总是随着父母生活,因此家长的阶级地位就成了每个人的“成分”,这就是种姓主义的血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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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就是维护党贵特权的兽道主义
当欧洲在讲多元化时,马克思恩格斯却在讲一元化;当欧洲正在走向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经济时,马克思却要消灭私有制。可见,马克思主义远远落后于时代文化主流的后面,统统逆历史潮流的而动。马教就是邪教,因为马克思的主张是人类主流文明的倒退和反动。
当欧洲在讲个性解放和人人平等时,马克思却大讲阶级斗争、讲集体主义;以此来压迫个性的解放和人性的觉醒。在西欧中世纪的中期,阶级的“平等”就部分地实现了。法国三级会议就是贵族等级、教士等级和第三等级(包括工商人物、平民百姓)的投票权平等,即三个集团各有一张投票权!1789年法国大革命抛弃了阶级等级的概念,强调人人平等,出席的会议的代表都有一张投票权;第三等级代表了国民绝大多数,因此他们宣布自己组成国民议会,发表《人权宣言》,宣布人类在权利上生而平等,阶级的范畴被抛弃了。《人权宣言》认为,人权是天赋、自然的,从现在到未来都应为争取人权而不懈努力!无需浪费时间。而英国早在1679年就通过《人身保护法》、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开始了人权保护。
19世纪,当整个欧洲都在走向自由民主时,马克思却重新检起阶级破烂,把人分成阶级等级;马克思认为,阶级社会由于财富的不平等,因而引起所有社会关系的不平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权利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用不平等的权利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绝对平等。这样,马的无产阶级专政就变成了阶级等级制。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实际上是共党领袖)享有垄断政权的特权。阶级论把人类分为对立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而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某人一入党,就自认为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而没入党的知识分子被称为小资产阶级。这造成了人们之间的权利的两极分化:一极是特权分子,一极是奴隶。这就把党贵阶级特权化了。将人分成三六九等的“等级身份制”既奠定了“依靠对象”的特权地位,又使“专政对象”和他们的亲人不断受到迫害。这种做法人为地制造了人类社会最惨无人道的不公平。人类社会尚未发展出民主政治之前,出现过各种等级制;但长期将一部分民众当作“专政对象”,特别是将“有产者”和“知识人”作为“敌人”实行“专政”,却是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才出现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倒退现象。中共宪法说: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国家的主人。其实,统治阶级是党贵官僚,工人阶级更不可能是国家的主人,厂长由政府任命,经营者都是“干部”,无论他们怎样贪腐、搞垮企业,工人都无权过问,还谈什么当家作主!至于农民、知识分子,马克思把他们划入了小资产阶级的行列,在现实社会中也确实低人一等。苏联农民、中国农民都受尽了盘剥,不仅只能以规定的低价格卖出粮食,而且要承受各级政府的苛捐杂税、敲榨盘剥。知识分子被视为异己分子,是实行愚民政治的障碍,处处受到刁难打击。根据毛泽东思想,被剥夺了财产的“资产阶级”和“剥削分子”被划为“专政对象”,从而被剥夺一切政治权利,连基本的人权都难以保障,不许乱说乱动,动辄挨批挨斗,甚至被肉体消灭,哪里还有什么人权?马克思的阶级等级制比奴隶社会的等级制、比封建等级制还要落后、还要野蛮。这是因为西欧的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是一种契约关系,农奴主剥削农民是有法律限制的,是不能乱来的。然而,马克思的阶级等级制却是无法无天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的领袖把传统法律都推到了,以前的法律无法约束他;他也不受人人平等的原则制约。他认为自己最先进、最正确,别人只有服从他的份,这叫做“一切行动听指挥”。在无法无天的阶级等级制下,“阶级敌人”没有任何自由,连奴隶社会的奴隶都不如。不仅本人、家庭、子女难有出头之日,而且每次运动都要挨整。古希腊罗马奴隶社会的奴隶是不能随便杀死或受虐待的;而“阶级敌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里随时都可能被打死、整死、饿死……
马克思认定阶级斗争是走向人类自由的唯一途径。恰恰相反,阶级斗争使人类退化为弱肉强食的野兽。无产阶级专政使国家权力彻底人治化,使政党及其领袖神圣化;使阶级特权化;导致少数人压迫多数人和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权力为私而非公,是不法的。以阶级斗争为基础上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极端反人类的怪胎,比古代的专制野蛮千万倍!它与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以及一切邪教理论殊途同归,它把人变成野兽,制造了一幕又一幕人间惨剧。阶级斗争之残酷性远超过于动物生存斗争之兽性。阶级斗争常以人数优势胜出,多为逆淘汰。中华民族在世界各民族中,阶级斗争是最频繁的,导致民族整体素质低下,到处招摇撞骗、毫无诚信,是“阶级斗争天天讲”的结果。

如果说法西斯主义表现为种族主义,那么马克思主义就表现为种姓主义。马克思的阶级学说实质上血统论。马克思强调单个人隶属于他所在阶级,就是血统论;因为每个人最初总是随着父母生活,因此家长的阶级地位就成了每个人的“成分”,这就是种姓主义的血统论!

马克思惟强调人的阶级存在——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经济状况,尽情渲染人的阶级性。他无数次说资产阶级如何如何;工人阶级如何如何,认为工人阶级有所谓“种属”,工人后代只能是工人,资本家会生出资本家后代,肆无忌惮地贩卖“血统论”。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写道“工人除了维持自己生存所必需的一定量生活资料以外,还需要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来养育子女,因为他们将在劳动力市场上代替他,并且还要延续工人的种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6页,此“种族”=印度的“种姓”)。工人是代代相传、世袭的?有的巨富出身于工人家庭,例子多矣。有工人的特殊种族?难怪在马克思旗下的共产体制国家,特别毛时代的年,唯成份论、血统论泛滥肆虐,皆源出马克思的教导。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的社会存在”,就是从出生到死亡所接触的一切(直接与间接),“存在”之多,无以数计。人的阶级存在仅仅是多个“存在”之一。人们读书越多,接触“存在”越多。知识分子的意识、理念多从书中而来(这便是文化的力量)。把人的阶级存在固定化、夸大化,代替全部社会存在是片面的,极端有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本质上是阶级的立场、观点、方法,即是唯阶级论、唯成份论、唯血统论。“阶级论”就是独断论,贻害无穷,必须彻底清除。
共产党人镇压阶级敌人一开始就是血统论的,连亲戚朋友都诛杀。如彭湃、周恩来、毛泽东等1920-30年代就滥杀无辜,诛杀“阶级敌人”的亲戚朋友。这有大量历史事实为证。
在共产运动中,多少人因阶级出身不好而受尽了迫害。在井冈山时期,大反“AB团”,10万人被屠杀;罪名是:“莫须有”的资产阶级反共特务。在“延安整风”中,3万多共产党的干部中居然抓了1.5万“特务”出来,当时在延安一地至少有50人因此而自杀。
在共产过程中,就是剥夺地主、资本家。毛泽东说过:“无产阶级专政”相对于“资产阶级专政”,前者是向后者学来的,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过去你专我的政,现在我专你的政。这就是一种“阶级复仇”!这大悖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信念。更为严重的是专政的滥用。本来,对已不是资本家的“资本家”、不是地主的“地主”实行专政,已是专政的滥用了。但这种暴力镇压和掠夺的实施并未给无产者们带来丝毫利益,很快,立稳脚跟的暴力统治者就将权仗指向了广大的下层人民,远比旧制度更加残暴地压榨百姓。
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通常认为是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如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分子。但是,对被推翻的阶级为什么要实行专政?众所周知,革命胜利后,经过土地改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地主的土地及家财,资本家的资产都被剥夺了。地主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资本家也成了普通的市民。试想,一个地主(或资本家)被剥夺其土地(或资本)及全部家产之后,就已经成为“无产者”了,这时的专政性质已不是什么“无产阶级”对“地主(资产)阶级”实行专政,而是拥有国家权力的强势力量对已经失去土地、资本的弱势者(普通公民)实行专政了。他们之所以被专政,仅仅在于他们的历史。至于他们的子女,“区别仅仅在于血统”。“阶级”按马克思的理论是按经济状况划分的,只有“种姓”才是按血统划分的。
1949年前后的“土改”,就彻底实行血统论政策了——按人的家庭出身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在实行了“土改”与对资本家改造之后的“地主”与“资本家”之称谓应当“不再是一个阶级,而是一个种姓了”。因此,之后几十年中所进行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实际上是一种“种姓迫害”。在反右运动时,许多人就是因为父母是地主、富农、资本家、历史反革命才被划为右派的。从此,阶级划分趋于明确,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是阶级敌人,他们的子女是准阶级敌人。
对待准阶级敌人,当局大有名堂。在大城市、公开场合从来不明确说对他们应该歧视,私下里却有上级传达的规定,不准这些人参军、入党、入团、提干、当会计出纳、上大学、开精密机床、当司机等等,总之好事没有他们的份。但是在学校里时紧时松,有时候对那些学习特别好又听党的话的、能与家庭划清界限表现突出的给以一点甜头,可以让他们上大学、入团、甚至入党。提出的宣传口号是“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这时已偷换了概念,把出身改成了成分。所谓政治表现无非是做党的忠实奴才,满脑子想的都是阶级斗争,当然只能与自己的亲人以及其他黑五类斗争。结果培养了许多人格很扭曲的人物,他们只有党性没有人性、六亲不认、与父母为敌、以揭发家庭成员的丑态为荣。统治者这一招是非常恶毒的,它严重地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以至有的人思维已成定式,终生都难以改变其古怪的性格。在农村,地主的子女就是地主,富农的子女就是富农,不能入党、入团,不能当生产小队长、会计、出纳、记工员、卫生员、拖拉机手、仓库保管员、民兵,更不用想离开农村去当兵、当工人、上大学、当干部了。不仅如此,地主富农每年还要奉献给生产队若干工分,因为监管他们的民兵还要挣工分却没给生产队带来效益。虽然没有规定地富子弟不能结婚生育,可想而知没有哪个女子愿意嫁过来受气,所以他们很难成家。人的等级也决定了量刑的轻重。判决书在罪行栏目里首先要提成分(出身)一项,谕示罪加一等,假如该人成分没问题则免掉这一项。譬如:在一个看守所里有两个犯人,一个富农出身,偷了7个猪崽被判刑7年,一个贫农出身的生产队长强奸了两个地富出身的处女,只判刑两年。
到了1962年,毛泽东强调要不忘阶级斗争,农村又有了新花招,鼓励地富子女揭发父母的罪行,以证明阶级斗争的必要性。对于表现特别“好”的可以改成分,从原来的地富改为上中农。我在劳改队与我同一个组的犯人,本来被判刑20年(因出身重判),因为检举了他的父亲(老地主)强奸他女儿(老地主孙女)有功,他被改判8年,他父亲被判18年。
1963年毛泽东号召向雷锋学习,学他什么呢?周恩来题词:要象雷锋那样“对阶级敌人要象严冬一般地残酷无情”。毛共制定的阶级政策从一开始就是反人性的,它是专制等级观念的产物,是典型的血统论,没有任何的公平公正可言,所以它也只能是明一套暗一套。明的尚且漏洞百出,暗的就更见不得人了。权贵阶层心知肚明,这种方法尽管缺德,却符合专制统治的需要,毛就说过“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毛“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列的阶级斗争理论,强调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其目的,自然是“以革命的名义”,对那些敢于在内部同他们争权的同伙也要实行残酷的专政。这一理论最后导致“全面专政”的闹剧上演,全国上下大揪、大批、大斗“党内走资派”,使最高领袖享受不受限制的专横的权力。在“文革”初期,“血统论”泛滥达到鼎盛状态,由半遮半掩的档案内部划类,走向赤裸裸的“红五类(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和麻五类”等公开的侮辱性分类。这种出身歧视导致的最极端后果,则是发生在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的对黑五类及其家族进行的大屠杀,甚至甚至吃“阶级敌人”的肉体。四川凉山彝族区1956年“民主改革”后,黑彝阿侯(奴隶主)交出一切财产,仅留一点土地和牲口维生。文革时,阿侯还被视为奴隶主。副县长批准区革委会主任带领红卫兵将所有的阿侯及其家属全部枪杀。只有一个阿侯家卧在血泊中的儿媳妇身下吮吸奶头的婴儿,被一当年的女奴救起,躲往另一部落而幸存。区革委会主任杀人有功,升任副县长。重庆作家王康的父亲受尽了马列共产主义的迫害,临终对儿子的遗言:“在所有的动物中,人是最坏的。”
更加可怕的是,中国人从小要学马克思的阶级论,学雷锋对阶级敌人严冬般的残酷无情,否则不能升学、入党;这只能扭曲人性,使人更加堕落!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如果成为人类的惯常思维模式,那将使人类退化为兽类,最终彻底摧毁人类社会。诚如休谟所言:“社会必定立即解体,而每个人必定陷入野蛮和孤立的状态,这种状态比起我们所能设想的最坏的社会生活要坏过千万倍。”多少年来,中国人们被强行灌输阶级观念、阶级仇恨;在很多中国人的内心世界里,人性已经泯灭,代替的是阶级情、民族恨、亲不亲阶级分,只要上级把某人划入“敌对阶级”就可以不把他当人,把他当牲畜。根据人性所确立的人权遭到全面蹂躏与践踏;所以,中国大跃进时期尤其是文革出现了大规模的吃人狂潮。朱成虎将军要“用西安以东”确保其政权,都是反人类的“阶级论”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说过“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他大概也没有想到按照他的设想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同样是一个“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的专制制度,更没有想到“不成其为人”的既包括被别人专政的人,也包括专别人政的人;是他所宣传的那种思想和他所主张的那种制度把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人变成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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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并不全是这样,至少在文革时期还有和资产阶级父母划清界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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