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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天安门》

谈谈《天安门》

              谈谈《天安门》



  纪录片《天安门》由美国纪录片制作人卡玛(Carma Hinton)及其丈夫高富贵(Richard Gordon)担任导演及制片,David Carnochan担任副导演及剪辑工作;是美国公共电视台(PBS)的Frontline系列历史纪录片的一集,同时也作为单独的纪录片上映、发行和参展;由美国国家人文科学基金、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及美国公共广播局资助拍摄。1995年10月在美国首映。



一、


  在影片公映之前,围绕该片的争议已经非常激烈。《天安门》网站以《有关纪录影片〈天安门〉的部分影评》(http://www.tsquare.tv/chinese/film/dindex.htm)为题列出了主要文章的作者、出处、概要及链接,列表如下:


白梦,“天安门的审判”,《北京之春》,1995年6月号(总第25期),第37页
“一个曾经像特殊贵族一样在中国长大,并与中共高层有深厚渊源的美国人carma hinton,集合一些面目不清的人,并断章取义地选取资料拼凑成一部叫《天安门》的影片,明显歪曲历史事实,有着明显的政治倾向。”


柴玲,“请尊重历史”,《北京之春》,1995年6月号(总第25期),第31页
“一个有亲共历史的人为了牟取商业暴利推销自己的纪录片,将柴玲在运动中的一个录音断章取义,企图要标新立异。”


阮铭,“怎样‘重估’历史?”《北京之春》,1995年6月号(总第25期),第34页
“《联合报》夸奖这部片子是有关天安门学生运动的‘终极之作'。然而据我看来,那不过是一部用谎言剪裁历史的欺世之作。”


胡平,“回首天安门——对当前争论的几点评论”,《北京之春》,1995年6月号(总第25期),第50页
“一个人不能只要领袖的头衔、荣誉、权力或影响力,而拒绝承担领袖的责任。民运人士的特殊地位,常常使我们意识不到这种责任感,运动成功了,大家都夸我们;运动失败了,大家都骂政府。结果便是,无论运动是成是败,我们民运人士都感觉不到自己有什么责任要负。”


封从德,“背离历史的历史总结——对当前争议的几点质疑”,《北京之春》,1995年7月号(总第26期),第32页


龚小夏,“关于天安门运动的三言两语”,《北京之春》,1995年7月号(总第26期),第46页
“八九年学运中,许多学生领袖倾向于不顾后果而采取激进的策略,不断地制造戏剧性事件,不断地将所有解决问题的建议——无论是来自哪一方——都斥责为阴谋。他们对八九民运的悲剧负有不容推卸的个人责任。”


耶人,“海外民运跳不出共产模式”,《九十年代》,1995年7月第88页、8月第85页
“柴玲‘期待流血’的谈话本极简单,但相当一批民运人士对此话题却充满恐惧,纷纷谴责影片《天安门》‘别有用心’。流亡人士是中国民主的‘独生子’,他们以共产党的思维方式反共产党,对西方民主取‘叶公好龙’的态度。”


耶人,“《天安门》的挑战”,《北京之春》,1996年4月号(总第35期),第62页
“海外民运人士应摆脱他们所习惯的共产党的话语体系和思维方式。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世界上非黑即白——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就属于共产党一伙。文献纪录片《天安门》所要挑战的,正是这种建立在无差别秩序之上的‘我们’与‘他们’的二分模式,尽可能多地告诉人们事实,而不是去当政治的拉拉队。”


卡玛,“为什么《天安门》没有采访到柴玲?”,《天安门》,香港:明镜出版社,1997年


  95年时对《天安门》的质疑,内容上,一个是对“期待”的英文翻译,一个是“断章取义”和“前后拼接”;论点是认为影片栽赃学运,为中共开脱罪责;手段之一是对几个相关人揭老底、查出身。其中最为极端的,应属当年北大作家班的白梦,他除了认为“一个曾经像特殊贵族一样在中国长大,并与中共高层有深厚渊源的美国人carma hinton,集合一些面目不清的人,并断章取义地选取资料拼凑成一部叫《天安门》的影片,明显歪曲历史事实,有着明显的政治倾向。”,甚至认为:“如果当时真的坚持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召开,或者军队中的某一将领为了顺乎民意而反戈一击,八九民运中的一些现实目标不就达成了吗?要知道,这种情况在当时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天安门审判-白梦》)对这样的观点,你说什么好呢?


  有关正反两面的文章,前面给出的链接都在,网上也不难找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去阅读。


  新一轮争论由2009年5月28日的《致记录片《天安门》制片人的公开信》发起,内容还是那些内容。《天安门》网站发表了《澄清事实:〈天安门〉制片人对〈公开信〉的回应》,并附了《公开信》全文(http://www.tsquare.tv/chinese/film/about_gate09.html)。为方便翻墙困难的朋友,这两封公开信另帖发布。


  对影片的争议,焦点就是《柴玲1989年5月28日对美国记者金培力(Philip Cunningham)录影讲话》。判断谁是谁非,再简单不过了:把这个录影讲话拿来从头到尾认真看一遍。有的人坚持自己的看法,那就各存其异也就是了。我所知看过该片的人,直接的第一感受,确实是对柴玲的强烈不满,但还未见有哪个会从影片中得出屠杀的责任在柴玲而不在当局的。关于《柴玲1989年5月28日对美国记者金培力(Philip Cunningham)录影讲话》,已在《谈谈柴玲的录影讲话》中详细讨论过。同时,《澄清事实:〈天安门〉制片人对〈公开信〉的回应》中,对“关于‘期待’一词的含义和英文翻译”“关于柴玲是否留在了广场”“关于所谓‘把李禄的话安在柴玲头上’”三个问题,也分别进行了回应。



二、


  之所以在十几年后双方重开争论,也许真正的原因,起于2007年在美国麻州波士顿,柴玲以及由她担任总裁的jenzabar公司对《天安门》制作人及长弓纪录片制作组(long bow group),以损害名誉和商标侵权两项罪名的控告。对“损害名誉”,美国法庭已于2008年8月裁决不予受理,但是“商标侵权”案仍在继续进行。有关该案的详细资料笔者没有找到,网络上仅见长弓纪录片制作组的呼吁书《纪念六四 兼论言论自由及其倡导者》(http://www.tsquare.tv/chinese/film/Appeal-Chinese.html,同样另帖发布),和一些正反两面的文章。


  下面先来看看柴玲控告的摘录(引自《纪念六四 兼论言论自由及其倡导者》):


  “出于恶意和对共产党政府官员的同情,并一心想诋毁中国天安门民主运动的一名学生领袖柴玲,长弓制作组在其网站传播有关原告的虚假信息,从一些过时的报道中收集误导性言论,散播半真半假的消息,以期造成对尖子班、柴玲和Maginn的不良印象。为确保这些内容尽可能广泛地传播,以造成最大损害,长弓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受法律保护的尖子班商标,将读者引到长弓网站。后果之一是,尖子班的客户及潜在客户被误导到该网站和该网站上的诋毁性内容,由此造成对尖子班名誉的伤害和商业机遇的损失。”


  “我们获知并认为长弓的诋毁性言论出自对柴玲本人的恶意,图谋损害柴玲的声誉,以达到他们别有用心的政治目的。”


  “长弓必须申报由前述非法行为所带来的所有赢利,并用此非法获得的赢利对尖子班进行陪偿。”


  在这段不长的文字中,笔者强烈感受到的是中共党文化的语言:“出于恶意和对共产党政府官员的同情,并一心想诋毁中国天安门民主运动的一名学生领袖柴玲”,“别有用心的政治目的”——笔者感到惊诧的是:和文革几乎同时诞生的柴玲,竟然对这些文革语言如此熟悉!要知道,文革结束时柴玲刚刚满十岁。这不免令人想到人们常说的“狼奶”,确确实实,这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在这个环境土壤和文化浸淫下,无可选择而不得不接受的唯一精神营养。


  至于具体的控告内容,则是:“传播有关原告的虚假信息,从一些过时的报道中收集误导性言论,散播半真半假的消息,以期造成对尖子班、柴玲和Maginn的不良印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受法律保护的尖子班商标,将读者引到长弓网站。后果之一是,尖子班的客户及潜在客户被误导到该网站和该网站上的诋毁性内容,由此造成对尖子班名誉的伤害和商业机遇的损失。”


  对此,长弓回答仅仅是:“我们与尖子班的业务毫不相干,亦不存在任何商业上的竞争。”


  对于柴玲控告的“商标侵权”,相信多数人不难作出自己的判断。但,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何处呢?看看诉讼的过程:


  2008年8月,法庭做出裁决,给柴玲的商标诉讼一个“提供证据的机会”。但是,直到09年3月底,长达半年,柴玲方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2009年3月,柴玲提出向长弓取证,长弓按照要求提供了资料。同时长弓也要柴玲提供:卡玛“为中共效劳”的依据,尖子班遭到了怎样的损失?柴玲却一直没有提供。


  2009年5月29日,事过近三个月,柴玲突然向法庭提出“紧急提案”,说只能在保密的情况下才提供证据,并要求法庭将提供证据的时间再延长三个月。


  2009年6月4日,法官作出裁决,柴玲提案被驳回。法官同意长弓的意见,只有商业机密和不公开的客户才可以保密,并要求柴玲在6月23日前,必须提出有关卡玛“为中共效劳”的证据。


  差不多半年过去了,之后的进展没有看到报道,也希望知情的朋友能提供。但我相信柴玲提不出卡玛“为中共效劳”的证据。


  很显然,柴玲是在打一场并不抱胜诉希望的官司。没有胜诉希望,却还要坚持打,而且对控诉的证据事前没有充分准备事后又不积极收集,也没有进行伪造。目的何在呢?这可能是美国的“法制国家特色”:不是以利己为目的的欺诈,而是以损人为目的的骚扰。我有的是钱,我赔得起;官司虽然我输了,但我让你在应诉中耗尽你比我少得多的财力。


  长弓确实非常为难。只要柴玲注意不违反法律规定,你很难找到证据证明对方是“恶意诉讼”;而你如果真的反诉对方,那正好落入对方的期望,对方希望的就是不求胜负的和你“玩下去”。同时,柴玲可以随时撤诉,你为此做的所有一切,只是消耗你的财力而已。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知道柴玲是否精细计算过:即便长弓破产,卡玛的声望会不会因此而跌落;而你承诺捐赠的一百万对民运捐款,又能为你捞到多少资本。



三、


  在95年,以及今年的争论中,“与中共高层有深厚渊源”“有亲共历史”等污水,泼向的并不止是卡玛,还有戴晴。有关卡玛和戴晴的“历史问题”笔者另文介绍。


  另外,在那场运动中有着很大影响,被柴玲和封从德高度评价的,还有李禄。


  这些,也留待另文介绍。



北国游子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真诚、坦荡,狂热、执着,无怨无悔、嫉恶如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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